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金山翠芽茶执行《无公害食品茶叶》(NY5244-2004)标准。 包装标识等相关规定 金山翠芽茶分特级、一级、二级三个等级,各等级机械组成如下:
级别
芽叶机械组成%
单芽
一芽一叶初展
一芽一叶
特级
≥95
≤5
—
一级
≥30
≤70
—
二级
—
≥70
≤30
茶叶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,标明产品名称、级别、净含量、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产品标准编号。 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,应干燥、清洁、无毒、无异气味,不影响茶叶品质,包装应牢固、防潮、整洁,能保护茶叶品质。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包装上标有“金山翠芽”字样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。运输工具应清洁、干燥、无异味、无污染; 运输时应防潮、防雨、防暴晒;装卸时轻放轻卸,严禁与有毒、有异气味、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。 产品应贮于清洁、干燥、阴凉、无异气味的专用仓库中,仓库周围应无异气污染。 |